我是中国电信的一个员工。
当时由联通跟着CDMA转向电信公司,刚进电信的时候是个开户人员,也就是说把咱们一般用的卡和手机号码捆绑在一起那种活。
这是一个刚成立的县区分公司,我没有管理过卡,没学过会计,我没打过发票,没报过帐,以前在联通的时候,我们手机卡和公司的账目是分开的,因为以前学习的时候记得有人说必须卡帐分离,也就是管理实物人不能接触账目,管理账目的人也不能牵扯实物。
然后领导们就告诉我,一定要把卡管好,没有正式通报也没有明确责任。我也就一直算计着只要卡正好就行,一直没注意账目的问题。直到4月份的一天,我报账的时候突然发现账不够了。然后多次对账就是对不出来。我也不直到具体什么时候少的账目,于是我就跟我的直接管理层反映了这个问题。
以后每10天一次的报账,我就会重复反映这个问题,其中缺的钱都是我自己垫上的。
5月底6月初的时候我跟我们县区老总反映这个问题,期间也和经理助理反映过,但是他们都说再查查再查查,然后就鸟无音讯。一直到7月份,我终于坚持不住,然后跟经理申请调岗。
交接工作的时候,账目不对的这个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和我一起干活的同事,我的直接管理人,经理助理和我们公司老总都知道账目还是不对。但是交接的时候我的直接管理人却在交接单上签字了:xx已核实,多XX卡,少XX多少钱,这样一折合,我的账目还有多余。
8月份,原来的账目有不对的他们就来找我,然后9月份也是,现在10月份,他们告诉我必须解决,不解决不行。直接责任是我?!当时我很纳闷,为什么是我,我已经做完交接工作了。他们明明知道账目不对,还是签了交接单,责任还是全部都是我?
要扣我工资,有没有懂法律的朋友告诉我,到底哪一方错了,到底我的责任是什么?他们又有没有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