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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请法律人员解释《工伤保险条例》第64条第2款

答案:3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6 17:16
  • 提问者网友:我的未来我做主
  • 2021-02-16 02:03
诚请法律人员解释《工伤保险条例》第64条第2款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鸠书
  • 2021-02-16 02:14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1、如果你的工资是300,是你们单位的平均工资的话,他就给你赔300,如果你们单位的平均工资只有50,那么按照平均工资的300%算,那他就只给你赔150了。
2、他说的是最高赔付额只有平均工资的300%,比方说,大家都拿100,你拿400,他只按300算。追问情况不是这样!社保局拿之前的某一年比较。“大家都拿100,你拿400,他只按300算”去年本地平均才拿50,那只能给你150,不管现在他们拿的是100追答应该是比前一年的追问“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是前一年的意思?
那“高于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是什么意思?《条例》里有“高于上年度”是“高于上上年度”的意思吗?追答1、“高于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就是高于你们地区平均工资的3倍,平均工资是100,平均工资的300%就是300了,如果你的工资是400,那么只给你按300赔偿;
2、高于上年度,今年是2012年,上年度就是2011年,跟2010年没关系的追问是您说的“应该是比前一年的”,但我看不到!“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没有前一年的意思!您不要绕我。追答“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前12个月”算不算前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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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患得患失的劫
  • 2021-02-16 03:24
呵呵,这是两句话,不要把他理解成一句
1、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这句看来你理解没问题了
2、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这句话说得是,如果你们平均工资100元,你挣钱超过300元,也要按照300元的标准进行计算追问还是不会算,我09年最后一天受伤,与09年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比较还是08年还是07年还是久远的某一年比较?追答你这样的情况比较罕见,我查了一下资料。
。。。。。。。
修改下:国家统计局每年度四月份出具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你可以依据这个来计算,所以你在09年最后一天受伤,只能使用08年的数据追问没有08字样啊?2012年社保局刚给付我补偿金。“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是什么意思?
有08的意思?我小孩也说没这个意思。哈哈2012年来比较,把08年数据翻出来了!追答?你要表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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