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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去哪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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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04 06:11
  • 提问者网友:遮云壑
  • 2021-01-03 21:54
失业保险去哪里领取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往事隔山水
  • 2021-01-03 23:17
问题一:失业保险金去哪里领取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问题二:去哪里领失业保险金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问题三:我失业了。。请问失业了去哪里领取失业保险金。 到所在地社区及社保服务中心进行申请,推荐你不要去领失业金,因为一旦领取,您的社保缴纳年期就会被中断,影响你之后领取社保的年限。国家要求连续缴纳15年后方可提出退休,领取养老金,而你当中申请失业金后,就会延迟你可以申请退休的年龄,并且还会有其他方面的影响,所以推荐还是不要去领失业金问题四:如何领取失业金,去哪里领 正常的话是不能的,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可以领取失业金,但是你失业以后没有办理失业金并且弧次有单位给你缴纳了保险,你现在有单位交保险是不享受失业金待遇的。
并且失业后办理失业金是有期限的,我们这里是一个月,你第一次失业是可以享受的,但是已经超过办理期限了。问题五:失业保险金怎么领 去那里领 需要带什么证件? 1、公司出示失业证明
2、带着企业出示的失业证明,到社保中心(专门有一个失业科室的,负责办理失业证的), 到那里办理失业证
3、公司证明,失丁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起提交到你买失业保险的保险中心就OK了。
前两天有个朋友问的问题是和你一样的.....问题六: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通知单在哪里领取的最新相关信息 1、到你缴纳社会保险的经办机构,提交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后,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   2、非劳动者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的,在未找到工作期间,可以享受失业金;   3、如果你已找到新工作的,无法享受失业金;问题七:失业险在哪领取 1、领取失业金一般不受户口地限制的。
2、失业保险必须缴费满1年以上,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就可以享受失业金待遇。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解除劳动合同60日之内,到社保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手续。问题八:苏州失业金在哪里领取?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失业者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就业局依法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通常要求离职60日内办理,超期视作放弃。
失业金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问题九:已办理失业证,可以领失业金吗?在哪里领? 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注意:参加失业保险的在职职工被判刑、劳教,现已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的城镇人员,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在办理好本市城镇户口后,按上述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您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0%确定,最高不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低于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
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遇到以下情况,您应当暂停领取:
1、进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
2、应征服兵役;
3、重新就业的;
4、被劳动教养或判刑收监执行;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些情况出现后,请您务必及时告知市劳动就业管理处,我处将暂停支付您的失业保险金,同时将您剩余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予以保留。暂停原因消失后,如果您仍未就业可先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再申领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当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请凭《就业登记证》到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理申领手续,同时可以作出以下选择:
* 您可以到职业介绍机构接受职业指导,申领已核定的失业保险金,直至核定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全部领完。
* 您可以暂时不去申领,等到确定需要的时候再申领,这时已核定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和领取期限替您保留着,不会因您未申领或未领完而作废。
领取失业保险金,您还要办理申领手续,须填写申领表,签订“承诺书”。经核定后,由市劳动就业管理处职能部门将核定好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和发放标准记载到您的《就业登记证》上。
申领手续必须由您本人履行,因特殊情况需要由他人代办的,须经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同意。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您的身份证、《就业登记证》和委托书办理申领手续。失业保险金当月申请,次月领取。(每月15日到22日[节假日除外]凭《就业登记证》到发证处的劳动所或街道劳动分所签收,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在每月30日前凭签收花名册将失业保险金汇至您的银行存折上。)除市劳动就业管理机构认可的特殊情况外,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由您本人签收,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注意:如果您已被批准领取失业保险金,却不按规定日期去领取,您申领的失业保险金将被视作自动放弃。您放弃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返还失业保险基金,归全市统一管理使用。
首先,需要确认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根据有关规定,只要具备了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失业保险金缴费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条件,失业人员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其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程序。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天之内持相关证明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由其失业前累计缴费的时间确定的:累计缴费1年以上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2年以上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3年以上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4年以上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5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每个月的金额标准为:1—5年的领取382元;5—10年领取409元;10—15年的领取436元;15—20年的领取......余下全文>>问题十: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以及如何办理领取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失业保险,单位的规定,我有能力履行所有一年之付款责任;
(二)不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和工作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如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需要。
后由单位办理,60天内账户为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所在地申领失业证解雇程序,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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