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保能不能补?年限能不能补?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8 14:32
- 提问者网友:沉默的哀伤
- 2021-02-08 07:05
我父亲今年51了,九几年下岗的。到现在一直不成器不愿意买这个保险。都赌了。我现在大了想下应该买一个保险。这种保险我听说要满15呢?我父亲离退休不满15年了,怎么办?还有这个和职工保险一样吗?每月卡里打钱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春色三分
- 2021-02-08 08:42
医保补缴欠费方式: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
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
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
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
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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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孤独入客枕
- 2021-02-08 10:03
医保转移,年限不会作废,只会累计。
医保转移流程: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3.再由本人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医保转移注意事项:
1.医保转移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单位接收的,个人应该在终止原几班医疗保险关系后,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2.医保关系转移,三种医保可自由转移,分别为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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