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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抵债的土地使用权营业税按什么缴纳?国家有什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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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0-16 15:45
  • 提问者网友:城市野鹿
  • 2021-10-16 05:34
谁知道抵债的土地使用权营业税按什么缴纳?国家有什么法律法规?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未来江山和你
  • 2021-10-16 06:49
1.相当于是只按差额交税,企业转让其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企业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税率为5%。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复函》(国税函[2005]869号)第二条规定:“无论拍卖、变卖财产的行为是纳税人的自主行为,还是人民法院实施的强制执行活动,对拍卖、变卖财产的全部收入,纳税人均应依法申报缴纳税款。”因此,土地使用权和厂房因抵债发生权属变更,发生了营业税与土地增值税的应税行为,其中的纳税义务人应该为甲公司。实务中买卖双方就涉及的税费由谁承担可以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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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何以畏孤独
  • 2021-10-16 08:19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在中国境内转让土地使用权,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对于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缴纳营业税。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 纳税事项: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 税目: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税率:5% 计税依据:企业转让其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企业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期限: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地点:企业应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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