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就职于一家服饰公司上班,由于工作时间太长,身体吃不消,昨天向厂长提出辞职(现今我还在试用期),厂长同意了让我再上7天至10天的班,但是今天我就不想去了,而且离职的书面报告还没有写,厂长也只是口头上答应了,如果我不再回原厂上班,厂方是否有权扣除我的工资呢?
离职相关劳动法咨询
答案:2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18 20:31
- 提问者网友:浩歌待明月
- 2021-05-18 09:33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几近狂妄
- 2021-05-18 10:13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前三天提出辞职。到时就可以走了。建议你先写个辞职报告,时间写昨天的日期。如果你今天不去他们是可以按厂子的人事制度扣除你旷工工资的。再坚持2天。
不过如果你能证明厂子在用工上有违法行为(比方不给发放加班工资或者加班时间过长等)就随时可以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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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躲不过心动
- 2021-05-18 11:01
试用期辞职需要三天,口头告知即可,不需要书面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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