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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出生的子女,亲生父母探视权范围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10 09:06
  • 提问者网友:精神病院里
  • 2021-04-09 09:51
离婚后出生的子女,亲生父母探视权范围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不甚了了
  • 2021-04-09 09:58
首先必须明确,无论孩子何时出生,在什么环境下出生,只要确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那么就有对子女的扶养义务并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根据《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子女无论随哪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离婚后,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不变,任何一方均要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同时,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有依法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必须予以配合这是法律规定的,这种权利没有范围规定。但是具体的探视方式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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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西岸风
  • 2021-04-09 10:38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子女对父母的探视不属于探视权纠纷,《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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