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某和王某于1988年结婚,余某于2008年6月因病逝世。余某生前有一处房子,房契是余某的名字。但不是他出钱所盖的,是由余某的母亲所出钱盖的。现在房契由王某所保管,由于王某想另嫁他人,所以余某的母亲想要回房契给自己的孙女余蒓,但是王某不肯给。王某对余某的母亲不闻不问,甚至以前还出手打过余某的母亲。丝毫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
请问1.王某有权不给余某的母亲么?
2.余某和王某所生的女儿余蒓有继承权么?(余蒓已经结婚)
3.王某要改嫁,会影响到房契的归属么?
余某和王某于1988年结婚,余某于2008年6月因病逝世。余某生前有一处房子,房契是余某的名字。但不是他出钱所盖的,是由余某的母亲所出钱盖的。现在房契由王某所保管,由于王某想另嫁他人,所以余某的母亲想要回房契给自己的孙女余蒓,但是王某不肯给。王某对余某的母亲不闻不问,甚至以前还出手打过余某的母亲。丝毫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
请问1.王某有权不给余某的母亲么?
2.余某和王某所生的女儿余蒓有继承权么?(余蒓已经结婚)
3.王某要改嫁,会影响到房契的归属么?
1、余某生前的房屋,登记是余某的名字,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是家庭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一般认为是余某和王某的共同财产。(50%为王某的财产。)
2、余某去世后,该房屋有其母亲、配偶、女儿共同继承。(50%)
3、如果王某要改嫁,你们应当先进行遗产继承。这样就能得到你们应得的份额了。
1能够补充下该房屋是何时所建?有证据证明是由余某的母亲所出钱盖的吗?
2母亲、配偶、女儿共同继承余某的遗产
3可先进行遗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