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人借钱给户主儿子,户主自愿替儿子偿还以房产抵押给我,我和户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后我就把欠条给了户主!户主写了收条并注明以房产抵押替儿子还清债务,但是我和户主签订的买房合同,是用现金一次付清的买房合同!
二;后来过户的时候产生了以下问题’因为户主的妻子过世,房产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产生了子女继承遗产,不给予过户。房产局要他的子女去办理【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公证!
三;户主有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大女儿已经办理放弃公证证明,另个女儿在江苏也同意在当地办理公证,【最最主要的是户主儿子,户主儿子好赌成性在家欠了很多债,和他妻子也离婚的,出去躲债之后一直没有和家人联系有2个月了,相信他也不会回来,大家都联系不上。。更不会和我办理放弃遗产公证!、】
我想咨询下,我这种情况可不可以通过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判决,将房子的产权判决给我!!!他儿子继承他母亲的房产一部分我可以将钱付出,
我就是想得到他家房子的产权,
跪求意见!!!!!!!!!
怎样取得房子的产权?像我这样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答案:1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03 20:15
- 提问者网友:蔚蓝的太阳
- 2021-05-03 09:14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你可爱的野爹
- 2021-05-03 10:31
这种想法恐怕会令人失望,正确的做法以欠条作为主合同,再签订一个以房产抵押为该债务担保的从合同。再对该抵押房产进行抵押登记。只有这样在债务不能还款时,你就可以对抵押房产行使抵押权。那时,就不受什么放弃遗产继承一事了。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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