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处罚相关条款,做出行政处罚必须是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两名或两名以上,那么交警在只有一个人的情况下对我做出的行政处罚是否属于行政程序错误?
我是否可以以行政处罚程序错误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
我翻看了《人民警察法》《行政处罚法》等法条,均未发现有任何情况下允许一人执法的法条,
如果有相关的法条也希望大家告诉我。
根据行政处罚相关条款,做出行政处罚必须是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两名或两名以上,那么交警在只有一个人的情况下对我做出的行政处罚是否属于行政程序错误?
我是否可以以行政处罚程序错误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
我翻看了《人民警察法》《行政处罚法》等法条,均未发现有任何情况下允许一人执法的法条,
如果有相关的法条也希望大家告诉我。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一条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不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交通警察应当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并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实施。
第四十二条 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作出,并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四)处罚决定书应当由被处罚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五)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被处罚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即为送达。
交警一人处罚不违反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