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给员工缴失业保险应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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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03 10:41
- 提问者网友:火车头
- 2021-02-02 23:07
单位未给员工缴失业保险应承担什么责任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毛毛
- 2021-02-03 00:38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2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因此,失业保险属于社会保险的一种。该法第44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45条规定,失业人员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该法第86条还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神的生死簿
- 2021-02-03 01:47
用人单位未社保是需要补缴的。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总原则: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机构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未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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