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方收到转让款后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但未约定受让方支付转让款时时间,而受让方
答案:1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6 01:43
- 提问者网友:欲劫无渡
- 2021-03-25 03:22
已签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方收到转让款后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但未约定受让方支付转让款时时间,而受让方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廢物販賣機
- 2021-03-25 04:58
看来你们合同做的漏洞百出啊,如果未付款那就是无效的协议,其实应该有后续条款的,如果哪一方拒绝转让是要赔偿的额,我建议你最好拿着协议去找律师看看,里面是否有漏洞!追问就是两股东之间对股权款的支付时间达不成一致,所以就没有在协议中体现出来,转出方实际已不参与公司任何运营管理,法律上有没有具体的规定:受让方在多长的合理时间内支付股权款?谢谢!追答没有,这属于合同附加条款,例如附加:受让方必须在多长的时间内支付股权款为合理时间,如违反该时间又怎么样的违约金惩罚!这是比较详细的补充条款。如果没有这一项,那就是买卖不成了,各走各的了!追问后续想再发个催告函给对方,要求对方在一定合理时间内执行协议约定可以吗?追答可以的,但是时隔这么久了你们这个协议已经作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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