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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父母与子女房产确权的问题

答案:1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4 11:55
  • 提问者网友:富士山上尢
  • 2021-02-14 08:35
您好:我的父母分别在1991年和1992年盖了两块房子,1993年我结婚时其中一块归我居住,1994年弟弟结婚时居住另一块。那个年代的农村家长为了预防子女不孝,把子女居住的房屋产权都办在当家长的一个人名下(我们这里很多人家都这样)。而且至今还没有将产权分给子女。现在房屋土地重新确权,当老人的也同意借这个机会把各个房产分别登记在相应的子女名下。像这样的情况我们这里需要按照房屋最少价值2万元的基数收取契税和印花税。我觉得新政策也要考虑到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毕竟我们国家的家庭观念和外国人不一样。农村和城市也有很大差别。
我想咨询的是:像我说的这样的情况在确权的时候国家政策是怎样规定?我和弟弟要将自己已经居住20多年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需要哪些手续?需要交纳多少钱?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雪起风沙痕
  • 2021-02-14 09:50
您好,您可以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的!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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