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交房时间法律规定最长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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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19 20:31
- 提问者网友:两耳就是菩提
- 2021-03-19 03:35
房屋买卖合同交房时间法律规定最长多久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平生事
- 2021-03-19 04:10
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会约定房屋交付时间,但我之前买房被房地产无故延迟交房时间,当时候不懂就吃哑巴亏了,后来咨询律师,原来到期后还不交房,那么可以催告对方,催告后不交房的,可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我当时咨询的是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的,具体可以结合你的情况打个电话去问一下他们。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青尢
- 2021-03-19 05:38
1、由于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而未办理产权移转登记,故小王对此房扔享有所有权;小张基于买卖合同并已经支付10万元,对小王享有要求小王向其交付该房产并办理产权移转登记的债权请求权。
2、小王与小张形成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
3、我认为本案应判决小王向小张交付该房产并办理产权移转登记,但需要支付一定房屋上涨的价款。因为办理产权移转登记的行为本来应该在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且小张支付10万元后立即办理,只是由于历史、社会等客观原因造成当时无履行条件,那么在有履行条件时,办理产权移转登记是小王本来之前就负有的义务。至于房价上涨所获收益自然应当归小王所有,因为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收益权亦没有约定转移给小张,故收益应归房屋所有权人小王。
4、此案反应出的债权与物权的联系与区别:
联系:我国民法理论采用区分原则,即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效力相区分,物权行为无效,债权行为不当然无效,正如本案产权移转登记未办理,物权不发生变动,但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区别:物权是对物的直接、排他性的支配权,债权则是对特定人(债务人)的请求权,债权所包含的财产利益,只能通过债务人的给付行为才能实现,债权本身并不包含对物的直接支配的权能。正如本案中小张债权的实现必须通过小王办理产权移转登记的行为达成,而小王基于对房屋所有权的控制,一直保持对房屋法律上的支配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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