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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增量房征税,不懂哇,哪位帮忙解说下啊?

答案:4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0-16 11:13
  • 提问者网友:浩歌待明月
  • 2021-10-15 13:48
什么是增量房征税,不懂哇,哪位帮忙解说下啊?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猎心人
  • 2021-10-15 14:06
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适用税率暂定为0.6%。 重庆版房产税的三个征收主体为:对于独栋别墅,不管存量房还是增量房,均要征税;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两倍以上的高档公寓也将征税;对于在重庆无户口、无工作、无投资的“三无人员”在重庆所购房产,购买两套以上住房的,从第二套开始要征收房产税。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2倍至3倍的房产,将按房产价值的 0.5%征税;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3倍至4倍的房产,将按房产价值的1%征税;4倍以上,按1.2%的税率征税。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野慌
  • 2021-10-15 16:44
存量房:这个概念是相对于增量房而言的,非增量房即存量房。增量房,指的是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新建造的商品房。所以存量房指的就是市场上已经存在的商品房。一般是二手房,也包括空置房。
  • 2楼网友:胯下狙击手
  • 2021-10-15 15:51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相对于增量房而言。增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新建造的商品房,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存量房买卖程序是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移登记,这就有了存量房房产税 相对于增量房而言,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在存量房的定义上,除了对城市所有已购房地产采取‘普遍征收原则’,以防在二三套房认定上加大征管成本和增加寻租空间外;也可对开发商已建未售的房地产设置一个销售期,并对逾期未售的房地产征税,从而有力地防止开发商捂盘惜售;或对购房者的二套(含)以上住房征税,从而提高闲置住房的出租率。”
  • 3楼网友:由着我着迷
  • 2021-10-15 14:59
增量房为新房,经办完房产证后,成为存量房,存量房无需预售证,只有增量房才需要,存量房交易需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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