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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签了劳动合同,想毁约,怎么办?

答案:5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03 00:52
  • 提问者网友:雨不眠的下
  • 2021-01-02 11:55
我是刚签的合同,并且收了170服装费,本来是370,公司垫了200,今天是第一天工作,觉得自己不适合,想辞职,是不是还要给那200元,但是衣服还没拿到。签合同的时候,只要了身份证和毕业证的复印件,我可不可以直接走人?会不会交违约金?影不影响以后签别的公司?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有你哪都是故乡
  • 2021-01-02 12:33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如果不想就职,可以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未实际履行,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已入职,试用期内可以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后提前30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即可。劳动者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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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往事隔山水
  • 2021-01-02 14:56
建议与单位协商 2、如果合同关系不解除对你的再就业是有影响的
  • 2楼网友:神的生死簿
  • 2021-01-02 14:12
这可麻烦了,你得把所有手续再办回学校才行,几乎无法操作 联系一下学校吧,找找关系比较好的老师,看看能不能想办法。 工作是大事,付出点儿代价也在所不惜
  • 3楼网友:逃夭
  • 2021-01-02 13:21
如果你还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然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前提是你没签订什么特殊条款,例如培训服务期,竞业限制等。 其实企业是不能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所以你应该是不用将200元交还公司的。
  • 4楼网友:上分大魔王
  • 2021-01-02 13:07
签订了劳动合同,就要按合同办。在试用期书面通知单位辞职,3天后就可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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