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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天津市吃低保程序

答案:1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7 09:54
  • 提问者网友:皆是孤独
  • 2021-03-06 21:41
我哥是下岗职工,没有任何收入,有多种病,离婚有一子现19岁上高中,由他抚养,没房和我妈住在一起,户口也在一起.我要问他够吃低保条件吗?吃低保条件是什么?另外我去过居民委会问过他们解答是:他不够条件因你哥如果在家抄股或投资入股这些都没办法查的,我很憋气到哪去说礼我下一步该去哪里讨说法,我哥这两年大部分时间是住医院糖尿病,脑梗死,高血压等等还有病太多了.上月又做的右肾切除因有瘤,左肾还要切.其实他还真的没有任何收入他这样的身体哪个单位赶用,他主要是靠我们兄弟姐妹帮他这就是他的经济来源.谢谢您了

对不起我有几个错别字:说理的理,敢用的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酒安江南
  • 2021-03-06 22:56
如果你妈有退休金可能就不行,直接打民政局咨询电话23413472问问,居委会的估计也不太懂。

申请条件: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义务人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义务人,但义务人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各级民政部门管理的原特殊救济对象,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2.居民、村民有一定的收入,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提出书面申请(由居委会代为转交街道办事处),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2.居委会收到申请和相关材料后,受街道办事处委托入户调查,到出具收入证明的单位(个人)进行核实并出具调查证明,将全部材料上报街道办事处。
3.街道办事处在进行初审前,委托居委会在申请人的居住地公示7天,之后再次进行入户调查和核实收入,签署初审意见,15日内上报区民政局。
4.区民政局接到报送的材料后,7日内做出审批决定。
5.街道办事处接到区民政局批准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通知后,委托居委会公示7天,无异议的户5日内办结所有相关手续,发《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下月兑现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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