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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已由公安局交往检察院,检察院已经提审,公安局还能继续扣押犯人吗?

答案:4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16 23:07
  • 提问者网友:斑駁影
  • 2021-05-16 07:41
我男朋友因打架斗殴一个月前被公安局抓到,上个星期案件已转到检察院,昨天检察院提审了,检察院多久可以以证据不足放人?(就是俗称的走后门)公安局说还要再关一个半月,可以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想偏头吻你
  • 2021-05-16 08:01

如果有人的话 根本不会被提到检察院


打架而已 构成重伤害了吗?


如果 在公安局的时候还不 按你所说的 “有人”想法给弄出来


难道要等到坐在法庭里面再想办法吗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时间的尘埃
  • 2021-05-16 10:44

检察机关认为证据不足的,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可自行侦查,时间是一个月内。

  • 2楼网友:话散在刀尖上
  • 2021-05-16 09:37

已到检察院,说明可以认定有罪,等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决。

不可能放人,除非法院判缓刑。

  • 3楼网友:掌灯师
  • 2021-05-16 09:02
由检察院批准逮捕以后,羁押关系就到检察院了。然后是起诉至法院,法官判决有罪才能说嫌疑人有罪。判决之前都称嫌疑人。检察院可以以证据不足退案到公安局,由公安局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才存在公安局放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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