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老公一人名字,如何预防他偷卖房子?
答案:7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2-02 07:30
- 提问者网友:风月客
- 2021-12-01 08:30
婚后房产,老公一人名字,如何预防他偷卖房子?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愁杀梦里人
- 2021-12-01 09:41
不用太过担心,因为房产过户是要夫妻双方一起去签字按手印的,同时你也可以把自己的身份证放好,让你老公找不到,房产证过户也要夫妻双方本人持身份证的,这样可以有效防止你老公偷偷把房子卖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行雁书
- 2021-12-01 13:39
放心吧,就算是一个人的名字,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还是要夫妻两都到场的,属于共同财产嘛
- 2楼网友:千杯敬自由
- 2021-12-01 13:21
做财产公正啊
- 3楼网友:逃夭
- 2021-12-01 13:00
做财产公证
- 4楼网友:一秋
- 2021-12-01 11:34
额 那就做个产权公证把 有权威性 这样就可以了
不过这样不会影响你们之间的感情么 ??...
不过这样不会影响你们之间的感情么 ??...
- 5楼网友:往事隔山水
- 2021-12-01 11:28
婚后财产是不能公正的。婚后财产都属于夫妻两个人,房子的贷款也是夫妻二人共担,如果两人闹离婚纠纷,应该二人平分(包括房子的增值部分)。如果他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单独售房,买卖是无效的,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控诉。
- 6楼网友:渊鱼
- 2021-12-01 11:01
作财产公证也是没有什么用的,因为财产公证并不属于房屋所有权登记的范畴。不知情的第三人(法律上叫做“善意第三人”)在向你老公购买房产时,看不到财产公证的内容,仍然可以完成房产过户。事后,如果你和你老公闹离婚分财产时,你可以以该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分割卖房款而已。
正确的做法是向房产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的更正登记,将房屋所有权人更正登记为你夫妻二人。更正登记和夫妻财产公证一样需要你丈夫的配合(《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如果你不能取得你丈夫的配合,你可以自行向房产登记机关申请异议登记。但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之内你必须提出起诉(《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这一般适用于感情已破裂濒临分手的夫妻。
如果只是想保障自己的权益,又不想夫妻撕破脸皮的……我告诉你一个绝招:
向房产登记机关申请异议登记需要十五之内提出起诉,一般来说房管局会要求你提供法院开具的立案通知书证明你提出了起诉。而法院收到你的起诉状之后就会给你开具案件受理通知书(或立案通知书),并通知你于7日之内缴纳案件受理费。如果你不缴费,逾期视为你自动撤诉,并不会通知被告……但是你手头上多了一张“案件受理通知书”,呵呵。
制度是死的,人是灵活的。
申明: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请读者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后果自负。
正确的做法是向房产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的更正登记,将房屋所有权人更正登记为你夫妻二人。更正登记和夫妻财产公证一样需要你丈夫的配合(《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如果你不能取得你丈夫的配合,你可以自行向房产登记机关申请异议登记。但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之内你必须提出起诉(《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这一般适用于感情已破裂濒临分手的夫妻。
如果只是想保障自己的权益,又不想夫妻撕破脸皮的……我告诉你一个绝招:
向房产登记机关申请异议登记需要十五之内提出起诉,一般来说房管局会要求你提供法院开具的立案通知书证明你提出了起诉。而法院收到你的起诉状之后就会给你开具案件受理通知书(或立案通知书),并通知你于7日之内缴纳案件受理费。如果你不缴费,逾期视为你自动撤诉,并不会通知被告……但是你手头上多了一张“案件受理通知书”,呵呵。
制度是死的,人是灵活的。
申明: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请读者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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