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初二时,曾经喜欢过一个女孩。她的家境虽然不是很好,学习也是全班的拖油瓶。但是,我感觉她的人品很好,对人对事都是很和善,
也很漂亮,只是有点沉默罢了。
刚刚开始接触她,我并不知道这是一种恋爱的感觉,我就感觉到自己很喜欢跟她说话,很喜欢探知她的秘密。那时候我知道她有了男友了
,心中不知道怎么回事有一种莫名的失落感,感觉很颓废。后来,错综复杂,她跟她的男友分手了,原因是她喜欢我们班里的另一名男生。我
当时就很生气,我觉得我并没有什么比那个男生差,论成绩,他全班倒数,我全班前茅,论家境,他也不能跟我比,论人气,我在班里的人气
远远比他的高,论论待人接物,我和善友人,他桀骜不驯。仅仅的,就我这该死的相貌比他差一点,我也只是比他差一点,一点点,该死的相
貌,真的有这么重要吗?
初二毕业了,我在期末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回事,喜欢霸占她,拥有她,脑子一热,就老是去摸她的脸,摸她的手,我很贱?嗯,现在想起
来,我的确是很贱,贱到让人难以启齿的地步。后来,慢慢的,我认识到了,我的确是喜欢她,也后悔自己的行为。可是,错已经犯了,也无
法挽回。后来,在死党的蛊惑下,我想她表白,向她道歉,可是……她仅仅看了我一眼,就绕路走了过去。初三开学,我都感觉到自己已经没
有看见她,一看见就发昏。现在,我不知道怎么弥补,我一女性朋友曾经问过她,她现在对我的感觉,她仅仅说,普通同学而已…………连朋
友都不是了。
我应该如何与她和好?
爱是无偿的付出,是心甘情愿的帮助,是彼此心灵的感应,既然选择了爱,就要真诚的对待它,珍惜它,在他(她)困难时予以支持,失败时与以鼓励,在他(她)开心时,
一起快乐,悲伤时给他(她)安慰。而不是在拥有时无视它的存在,而在失去后才知道后悔莫及。爱一个人就要他(她)永远幸福,做他(她)永远的避风港,保护他(她),
哪怕一丁点的伤害。真正的爱一个人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一次深情的拥抱,一个深深的吻,一句不变的誓言,一件不退色的信物…这一切在真爱面前时索而无味,暗而无光的。
相信自己~只要有爱,幸福就一定会存在~
喜欢一个人,并不一定要爱她(他);但爱一个人的前提,却是一定要喜欢她(他)。喜欢很容易转变为爱,但爱过之后却很难再说喜欢;因为喜欢是宽容的,而爱则是自私的。喜欢是一种轻松而淡然的心态,但爱却太沉重;爱一旦说出口就变成了一种誓言,一种承诺。爱是把双刃剑,如果拔出,一不小心,即伤了别人也了拉自己。被爱所伤的人心中永远都有一道不会愈合的伤口。在月朗星稀的夜晚,你思念着远方的朋友,如果心中只是一种淡淡的喜悦和温馨,那就是喜欢;如果其中还有一份隐隐的疼痛,那便是爱
祝福你:友情人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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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 确实真的超尴尬的八 以后都不好意思面对了 那就以后她有什么事你都抢着去帮忙 然后找个机会说 原谅我以前 我现在只是想单纯的做朋友 好么? 我们都是一个班的 要好好的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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