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被告在2006年和2009年共同出资购买的农用装备,被告偷偷卖掉了,我2009年起诉到地方法院,地方法院判我败诉,驳回了我的起诉,起诉费用和农用装备鉴定费用有我自己承担,我不服判决,上诉到中级法院。
2012年3月中级法院判决被告还我48000元,到现在一分钱也没到手。
中级法院判决的,地方法院不给执行,我该怎么办,中院判决快一年了, 谁能帮我,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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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27 09:58
- 提问者网友:孤凫
- 2021-01-26 22:31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不如潦草
- 2021-01-26 22:54
如果该案已经在在地方法院执行,你认为法院执行局执行不力,可采取的方式:一是向该法院的监督机构反应(如法院信访机构、监察室、院长信箱等),通过法院自查自纠解决。二是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反映,通常同级人大信访办公室也会将相应反映函转给法院要求限期答复,通过立法机构的监督来督促法院履行职责。
需要注意的是:中级法院与地方法院并不是上下级关系,中级法院仅仅是审级比地方法院高,并不领导地方法院,因此通常意义上向更高一级法院反映情况比较难解决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中级法院与地方法院并不是上下级关系,中级法院仅仅是审级比地方法院高,并不领导地方法院,因此通常意义上向更高一级法院反映情况比较难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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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时间的尘埃
- 2021-01-27 00:10
到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庭或者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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