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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雇工伤残责任怎么划分

答案:4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8 05:47
  • 提问者网友:末路
  • 2021-02-07 09:00
我是修车的,因对方修理厂没有修理大型车的技术工,所以只要有 修不了的,就会打电话让我来修,修车所得款我跟老板一人一半(我修的车跟他一人一半)。前几日因千斤顶失灵把我砸伤,导致肩胛骨粉碎骨折,头部眼睛上方缝了50多针。责任怎么划分,应该给我多少补偿款?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孤独的牧羊人
  • 2021-02-07 10:04
严格说还不属于雇工性质,属于帮工行为。
  帮工受到伤害,由被帮工人或受益人承担赔偿责任。即使受伤害人存在不当或一般过错(非恶意自伤自残行为)也是被帮工人或雇主承担损失赔偿。
  这个可以双方协商,指出对方存在不当,达成谅解,让对方不赖在医院或过度的要求就烧高香了,要求受伤害者自已承担部分或全部在法院都不会得到支持。
  临时的雇佣关系不能享受工伤待遇,按照人身损害的标准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 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長槍戰八方
  • 2021-02-07 10:58
委托专业人士起草
  • 2楼网友:洎扰庸人
  • 2021-02-07 10:21
由雇主赔偿你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等。实际赔偿多少要依据实际损害情况。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3楼网友:归鹤鸣
  • 2021-02-07 10:14
由雇主赔偿你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等。实际赔偿多少要依据你的实际损害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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