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七条 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高价、 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
相关的法条我只找到上面两个。
我的疑问是?
我们平时所说的黄牛,一般都是先把火车票买到手,再寻找买家,加价出售车票赚取差价。
但是,在某些场合,特别是大学校园里,代买车票的人提前取得学生给予的购票款,收取5到10元的所谓“手续费”,在车站发售车票时代买的行为 ???
应该怎样认定呢?是
1、合法的代理行为
2、非法的变相加价的倒卖车票行为
请教法律人,谢谢!
有关刑法227条倒卖车票罪的认定问题
答案:3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7 23:22
- 提问者网友:献世佛
- 2021-03-07 11:57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蓝房子
- 2021-03-07 13:0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处倒卖车票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
第二条 对于铁路职工倒卖车票或者与其他人员勾结倒卖车票;组织倒卖车票的首要分子;曾因倒卖车票受过治安处罚两次以上或者被劳动教养一次以上,两年内又倒卖车票,构成倒卖车票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为依法惩处倒卖车票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
第二条 对于铁路职工倒卖车票或者与其他人员勾结倒卖车票;组织倒卖车票的首要分子;曾因倒卖车票受过治安处罚两次以上或者被劳动教养一次以上,两年内又倒卖车票,构成倒卖车票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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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孤独入客枕
- 2021-03-07 16:19
个人理解,代买和倒卖的性质是不同的,代买应该是代理行为,虽然也有不规范的地方,但不是倒卖。
私人不能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火车票。例如,你要退票,就要到退票窗口把火车票退掉。在退票窗口有等退票的人,如果你把票原价转让给等退票的人,就有可能被当做票贩子处理。
- 2楼网友:痴妹与他
- 2021-03-07 14:39
该罪的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倒卖的行为。并且达到刑律规定的数额。何谓倒卖,通常指未经官方批准,通过投机手段以大大高于标价的价格出售。其扰乱了市场秩序。
1,代理行为之前有过授权行为。包括,有权机构授权和个人授权。 有权机构授权主要是经过工商局登记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合法的公司等。 个人授权就是经自然人事先授权的行为。 如今,可能一定期间会有实名购票,这个具体怎么规定,就不得为之了。
根据上述观点,私人在不加价的情况买卖车票,并不构成此罪。
以上属个人观点。
我国在司法解释方面并没有对倒卖的概念进行界定。什么叫倒卖,只有根据多数人的观点进行界定。 另外,看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该行为是否侵犯了刑法分则中各种刑名所规定的法益,即法律所保护的利益。个人认为,倒卖车票罪所侵犯的法益就是,是否侵犯了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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