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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太原市旧房改造工程什么时候开始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3 12:52
  • 提问者网友:不爱我么
  • 2021-02-03 02:24
今年太原市旧房改造工程什么时候开始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北城痞子
  • 2021-02-03 03:08
你好
太原市危(旧)房改造实施细则

加速我市危(旧)房改造步伐推进旧城改造、住房制度改革安居工程建设依据市政府《关于旧城区危(旧)房改造实施意见》(并政发〔1997〕104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我市危(旧)房片改造主危(旧)房比例于60%区域列入危(旧)房改造范围比例认定由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负责危房改造项目(简称危改项目)由市危改领导组审定由市危改办报市计划部门申请立项

二、危改项目由市危改办责关部门或单位改造范围内房屋面积、拆迁户数、居住口、产权性质、经营状况等限期进行调查摸底由市规划部门依据市危改办提供摸底情况改造意图按总体规划要求编制控规、详规报领导组审定由市危改办委托设计部门编制行性报告报市计委列入危改计划其迁安置部列入安居工程计划具体项目实施计划由市危改办负责安排

三、零星危(旧)房改造必须符合规划要求由市危改办申请单位资质、资金源进行全面核查签定意向书报计划部门审查立项签订合同按规定程序办理关手续

四、各单位自行改造项目应向市危改办申报经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鉴定市规划部门审核同意按程序批准市危改办向市计划部门申请立项市计划部门向建设单位达危改计划危改项目按户均60平米面积享受危(旧)房改造关优惠政策户均60平米部按规定交纳各项税费

五、凡确定由城区实施危改项目城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由区负总责立专门危(旧)房改造机构保证落实

六、市危改办应改造区详细规划、摸底情况、经济效益测算依据、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指标等向社公

七、危改项目实施由确定项目负责单位牵市危改办及关专家参加组项目招投标考评领导组根据公、公平、择优原则按招、投标式选择发建设单位各资格发建设单位参加投标应向项目负责单位提书面申请并提供本单位资质、资金源等情况

八、项目负责单位与标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予落实市危改办工程建设关问题进行协调监督搞服务项目负责单位根据危改计划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各关部门应给予积极支持

九、发改造单位需按照招、投标程序择优选用施工队伍施工队伍必须符合家《建筑》规定关条件省市关建筑施工队伍规定要求

十、危(旧)房改造拆迁安置按照《太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太原市危(旧)房拆迁改造暂行规定》实施

十、确保居民按迁拆迁安置及迁楼建设按列三种式进行:

()统拆迁安置发改造投资单位性迁安置费用交付市拆迁办或城区政府由市拆迁办或城区政府负责组织迁安置市拆迁办或城区政府与发改造投资单位签定协议明确迁完期限迁完毕熟交付发改造投资单位进行建设;

(二)自行拆迁安置发改造投资单位迁楼工程建设费用60%存入市危改办或城区政府指定银行帐户由市危改办或城区政府专控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按比例与投资单位同步支付工程建设费用直至迁楼竣工交付使用;

(三)性安置市危改办或城区政府负责协调组织由发改造投资单位购置安居房或其房源性安置

十二、凡未按迁危改项目(抗力素造除外)投资者所建商品房或发块偿收由市政府拍卖所资金用于建设迁安置房

十三、本危改前划由发企业负责发建设段凡两(含两)仍未进行发建设原则由政府统收纳入本危改范围统进行改造

十四、危改工程迁楼及配套设施建设享受优惠政策:

()划拨迁建设用;

(二)固定资产投资向调节税零税率;

(三)免收费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教育附加费、商业网点费、防费、水贴费、水增容费、电贴费、电增容费、规划管理费、规划保证金、绿化保证金、招标费、便道占用费减收两项费用:水资源集资费减收50%、拆迁管理费减收80%

十五、除迁楼及配套设施建设外其建设项目土让金低于确认价20%其费用按前条第三款执行改造范围内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由承担危改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十六、危(旧)房改造启建设资金源采用几种筹集式:

()住房公积金及安居工程贷款;

(二)迁房及商品房预售款;

(三)危改区房产运作收入;

(四)招商收资;

(五)其用于危改政策性资金

十七、按照丰补欠原则由市危改办或城区政府统组织实施危改项目要达整体平衡

十八、市危改办要参加危改工程图纸审危改工程竣工验收确保设计合理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未经验收工程投入使用

十九、迁楼建设必须符合批准规划要求住宅建设设计规范做水通、电通、暖通室内外煤气管道设施具备预留通讯线路、设置信报箱等

二十、危改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四级管理由项目发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量监督单位共同进行管理各负其责

二十、危改工程项目要求物业管理机构提前介入区建物业管理奠定基础

二十二、本细则由太原市危(旧)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十三、本细则发布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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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猎心人
  • 2021-02-03 04:35
太原市危(旧)房改造实施细则 为加速我市危(旧)房改造步伐,推进旧城改造、住房制度改革和安居工程建设,依据市政府《关于旧城区危(旧)房改造的实施意见》(并政发〔1997〕104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我市危(旧)房以成片改造为主,危(旧)房比例大于60%的区域,方可列入危(旧)房改造范围。比例的认定由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负责。危房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危改项目)由市危改领导组审定,然后由市危改办报市计划部门申请立项。 二、危改项目由市危改办责成有关部门或单位对改造范围内的房屋面积、拆迁户数、居住人口、产权性质、经营状况等限期进行调查摸底。然后由市规划部门依据市危改办提供的摸底情况和改造意图,按总体规划的要求编制控规、详规,报领导组审定后,由市危改办委托设计部门编制可行性报告,报市计委列入危改计划。其中回迁安置部分列入安居工程计划,具体项目实施计划由市危改办负责安排。 三、零星危(旧)房改造必须符合规划要求,由市危改办对申请单位的资质、资金来源进行全面核查,签定意向书,报计划部门审查立项后,签订合同,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四、各单位自行改造项目,应向市危改办申报,经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鉴定,市规划部门审核同意,按程序批准后,市危改办向市计划部门申请立项,市计划部门向建设单位下达危改计划。危改项目按户均60平方米的面积享受危(旧)房改造的有关优惠政策,户均6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规定交纳各项税费。 五、凡确定由城区实施的危改项目,城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由区长负总责,成立专门的危(旧)房改造机构来保证落实。 六、市危改办应将改造地区的详细规划、摸底情况、经济效益测算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指标等向社会公开。 七、危改项目的实施由确定的项目负责单位牵头,市危改办及有关专家参加,组成项目招投标考评领导组,根据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招、投标方式选择开发建设单位。各有资格的开发建设单位参加投标应向项目负责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本单位资质、资金来源等情况。 八、项目负责单位与中标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予以落实。市危改办对工程建设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协调监督,搞好服务。项目负责单位根据危改计划,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手续时,各有关部门应给予积极支持。 九、开发改造单位需按照招、投标程序,择优选用施工队伍。施工队伍必须符合国家《建筑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和省市有关建筑施工队伍的规定要求。 十、危(旧)房改造的拆迁安置按照《太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太原市危(旧)房拆迁改造暂行规定》实施。 十一、为确保居民按时回迁,拆迁安置及回迁楼建设可按下列三种方式进行: (一)统一拆迁安置。开发改造投资单位一次性将动迁安置费用交付市拆迁办或城区政府,由市拆迁办或城区政府负责组织动迁和安置。市拆迁办或城区政府与开发改造投资单位签定协议,明确动迁完成期限。动迁完毕后,将熟地交付开发改造投资单位进行建设; (二)自行拆迁安置。开发改造投资单位将回迁楼工程建设费用的60%存入市危改办或城区政府指定的银行帐户,由市危改办或城区政府专控,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按比例与投资单位同步支付工程建设费用,直至回迁楼竣工交付使用; (三)一次性安置。市危改办或城区政府负责协调组织,由开发改造投资单位购置安居房或其它房源一次性安置。 十二、凡未按时回迁的危改项目(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投资者所建商品房或开发地块无偿收回,由市政府拍卖,所得资金用于建设回迁安置房。 十三、本次危改前划出的由开发企业负责开发建设的地段,凡两年以上(含两年)仍未进行开发建设的,原则上由政府统一收回,纳入本次危改范围统一进行改造。 十四、危改工程中的回迁楼及配套设施建设,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划拨回迁建设用地; (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为零税率; (三)免收以下费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教育附加费、商业网点费、人防费、水贴费、水增容费、电贴费、电增容费、规划管理费、规划保证金、绿化保证金、招标费、便道占用费。减收两项费用:水资源集资费减收50%、拆迁管理费减收80%。 十五、除回迁楼及配套设施建设外的其它建设项目,土地出让金不得低于确认地价的20%,其它费用按前条第三款执行。改造范围内道路及配套设施的建设由承担危改项目建设的单位组织实施。 十六、危(旧)房改造的启动和建设资金来源可采用以下几种筹集方式: (一)住房公积金及“安居工程”贷款; (二)回迁房及商品房预售款; (三)危改地区房地产运作收入; (四)招商收资; (五)其它可用于危改的政策性资金。 十七、按照“以丰补欠”的原则,由市危改办或城区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的危改项目要达到整体平衡。 十八、市危改办要参加危改工程图纸的会审和危改工程的竣工验收,确保设计合理,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未经验收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十九、回迁楼的建设,必须符合批准的规划要求和住宅建设设计规范,做到水通、电通、暖通,室内外煤气管道设施具备,预留通讯线路、设置信报箱等。 二十、危改工程的质量管理,实行四级管理,由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单位共同进行管理,各负其责。 二十一、危改工程项目要求物业管理机构提前介入,为小区建成后的物业管理奠定基础。 二十二、本细则由太原市危(旧)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十三、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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