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中出质人和质权人具体是怎样的?举例说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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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8-17 13:26
- 提问者网友:人傍凄凉立暮秋
- 2021-08-17 07:57
会计中出质人和质权人具体是怎样的?举例说明下!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迷人又混蛋
- 2021-08-17 09:20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
我随便举个例子吧,张三(债务人也可以称为出质人)、李四(债权人也就是质权人)。如果说张三欠李四三十万元,他暂时没现金偿还,就以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移交给李四,作为偿还债务的担保,如果张三到了一定时间还没偿还债务,而李四就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这套房子,优先得到偿还。所以李四就是享有这个质权的人,称为质权人。而张三是提供财产的人,称为出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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