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土地租赁时效遗留问题的相关法律责任

答案:3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7-17 12:57
  • 提问者网友:活着好累
  • 2021-07-16 19:42

情况如下:我租赁了张三家一些土地约30年,当时张三的孩子还小或者还没孩子,因此合同签名上未有后代的签名。时间流逝,三十年时间未到,但是张三的后辈长大,想收回土地,理由是签名上无自己姓名。

请问在法律上怎样处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第四晚心情
  • 2021-07-16 20:24
土地使用权是要合法出租的!只要有张三的签名就可以拉,将来张三去世,他子女就依法继承土地的使用权,就是出租方自动转为他后代拉!但是如果是集体土地是就不一定喔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低血压的长颈鹿
  • 2021-07-16 22:43

如果当年是有效签名,而且还在承包期内你的租赁协议有效。否则无效。

本人建议你们能协商解决。

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法律中,有相关法条。

  • 2楼网友:詩光轨車
  • 2021-07-16 21:36

你租赁了张三家一些土地约30年,如果当时你们签订有租赁协议的话,在这30年内,不会因为没有张三后代的签名而影响协议的效力。你们的租赁协议仍然是合法有效的,应当继续按照协议执行。

如果当时没有签订租赁协议,你也举不出人证来,就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张三的后代任何时候都有权要求收回。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