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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这样算不算违约

答案:2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8 05:46
  • 提问者网友:饥饿走向夜
  • 2021-02-07 18:57
大家好,我是青岛的,我于2009年预定了一套5楼加阁楼房,交的定金,他们开的收据,没有合同。当时就是因为是买顶楼送阁楼才预定的这套房子,现在开发商告诉我房子不送阁楼了,是因为他们当时的业务员搞错了,这种情况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我起诉开发商的胜率有多大?还有没有其他的办法?希望大家帮助下,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野味小生
  • 2021-02-07 19:23
您交付定金,对方收取,则认购合同成立并生效。
如果任何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则为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像你这种情况,需要搞清楚开发商在预售时是否有宣传画册,是否在合同中明确送阁楼的条款?
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了,则胜诉就迎刃而解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七十二街
  • 2021-02-07 20:37
你这个是属于购房意向,交钱也只是排号,并没有关于价格方面的相关约定。你如果对价格不满意,你只能选择无息退还诚意金,而且你还得在约定时限前办理退还诚意金的正式退款手续。 签订这种购房意向协议,本来就是开发商掌握了完全的主动权。作为购房者,你只能作出两种选择:一是继续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二是选择退款,别无他途。超过约定时限,你如果选择退款,还将承担不利后果。 顺便提醒一句:你所要继续签订的购房预定书,也还不是正式的购房合同。你要注意预定书中的相关约定,尽量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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