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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是否计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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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04 13:55
  • 提问者网友:王者佥
  • 2021-01-04 00:38
年终奖是否计入工资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舍身薄凉客
  • 2021-01-04 02:12
问题一:年终奖算工资吗 很多用人单位都在年底为员工发放年终奖,那么,年终奖属于工资范畴吗?
年终奖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以及下一年度的发展规划,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部分组成。其中,奖金一项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等。对于生产奖的范围,根据国家统计局《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的规定,主要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由此可见,年终奖是奖金的一种,它是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问题二:奖金属于工资吗 您好!我来回答您的问题:
从会计角度来说,属于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如果不从会计学角度,可以认为奖金不属于工资。
希望我的回答,您能满意。问题三:年终奖不和当月工资一起计算可以吗 1、如果是员工向分两次领取,一次为本月工资,另外一次为年终奖,那么和单位协商是可以的。
2、如果是为了避免收取个人所得税,那么是不能实现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是按照员工当月合计收入,是否超过3500元,超过的部分是需要收取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的。
3、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条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第二十一条 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所说的每次,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一)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四)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六)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例:韩先生因当月工资3400元,不足3500元,可用其取得的奖金收入24100元补足其差额部分100元,剩余24000元除以12个月,得出月均收入2000元,其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和105元。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24100+3400-3500)×10%-105=2295元。问题四:年终奖计入社保缴费基数吗 年终奖计入社保缴费基数,
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问题五:年终奖在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范围吗 肯定含呀,年终奖就是属于奖金,奖金就是属于应付职工薪酬的一部份。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义务。
从广义上讲,职工薪酬是企业必须付出的人力成本,是吸引和激励职工的重要手段,也就是说,职工薪酬既是职工对企业投入劳动获得的报酬,也是企业的成本费用。具体而言,职工薪酬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职工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构成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则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等。企业按规定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企业在职工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特殊情况下,按照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也属于职工工资范畴,在职工休假或缺勤时,不应当从工资总额中扣除。
2.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集体提供的福利,如补助生活困难职工等。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以及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向有关单位(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此外,以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也属于企业提供的职工薪酬。
4.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了改善职工文化生活、提高职工业务素质用于开展工会活动和职工教育及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金额。
6.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以自己的产品或其他有形资产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企业向职工提供无偿使用自己拥有的资产(如提供给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汽车、住房等)、企业为职工无偿提供商品或类似医疗保健的服务等。
7.其他职工薪酬。比如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又称辞退福利),即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鳃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补偿建议的计划中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对于这些其他职工薪酬的内容,本书暂不涉及。
企业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的数额,借方登记实际发放职工薪酬的数额;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在本科目核算。问题六:年终奖需要计提福利费吗?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支付的年终奖(或者加薪,下同),属于奖金性质,计入工资总额。而职工福利费是根据工资总额的14%计提的,
因此,发放的年终奖应当计入工资总额并一并计提职工福利费。
根据税法的规定,对于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如果超过计税福利费扣除限额的,超过部分不得扣除,应当调增应税所得。问题七:奖金是否属于工资 单从概念上讲,奖金不属于工资,奖金和工资都属于职工薪酬。问题八:年薪是怎么换算的,算上年终奖吗? 你这问题提得很好,希望广大刚出校门的学子都能看到。大家在签订合同时千万要搐意“年薪”中是否有文字游戏。年薪在不同的状况下有不同的解释,有的是包括你的中餐社保医疗等等一切以你名下支出的费用;但也有好的。一般那年薪的人没奖金问题九:年终奖在会计科目中计入工资还是福利费?? 年终奖实际也是工资。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面应设基本工资、奖金、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二级科目,年终应记入“奖金”。如果没设记入”工资”也行。问题十:公司年终发放给先进员工的奖品该计入福利费还是工资薪金 属于职工福利范畴,计入福利费用,按税法规定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梗实际操作中,一般的单位都不会算个税的,这个要你根据专业判断是否计算 ,如果金额较小,就不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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