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绘(1940年生)与刘峡(1945年生)是夫妻,两人长期感情不和。然而在1998年3月10日张绘意外死亡。据法庭调查发现张绘死时留有遗产20万元,张绘与刘峡共生育3个子女,大儿子(已于1995年死亡),其妻帅某带着一子张器与公婆共同生活,尽了赡养的义务。二儿子、女儿生活在外地,偶尔回家走动走动。问:本案如何分割?为什么?
法律问题没有离婚
答案:3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7-29 18:11
- 提问者网友:書生途
- 2021-07-28 20:51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雾月
- 2021-07-28 21:58
如无遗嘱,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再由妻、子平分剩下的一半。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末日狂欢
- 2021-07-28 23:53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先分出一半归刘峡,因为这笔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半由刘峡和三个子女平均分配,其中大儿子应继承部分由其儿子代位继承。
- 2楼网友:由着我着迷
- 2021-07-28 23:22
张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分割共同财产,感情不和不妨碍分割,然后张所得的份额是他自己的遗产。
在没有遗嘱遗赠和有偿赡养协议的情况下,其妻、3个子女平等分割,大儿子的儿子张器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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