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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口疮需记哪些东西

答案:1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8-18 10:50
  • 提问者网友:你给我的爱
  • 2021-08-17 23:52
血口疮需记哪些东西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枭雄戏美人
  • 2021-08-18 00:58

口疮之人忌吃下列食物。


炒米


     或称爆米花。口疮之人忌食之。口疮或是胃火内盛,或为心火独炽,多食炒米,助火伤阴,增加病情。


狗肉


     性温,味甘,是为温补食品,多食则易“发热动火”。平日气壮多火之人,切勿多食。口疮患者,切忌食之,否则助长内火,口疮益甚。


羊肉


     为温热性补益食物,易助热上火。口疮反复发作之人,多为脾胃伏火,宿热内炽,故当忌食羊肉。


鸡肉


     性温,味甘,肥腻壅滞。口疮之人多属心胃有火,饮食宜清淡忌温补,故不宜吃温补性鸡肉类食物。


橘子


虽说橘子性凉,但它同时又是高热量水果。民间也多有这种经验,即一次服食过多的橘子,会引起“上火”表现,会出现口角生疮,或口腔黏膜溃烂,或舌尖起泡,咽干喉痛等。因此,有口疮患者,暂不宜食。


荔枝


     性质温热,多吃极易助热上火。


龙眼肉


     俗称桂圆肉。性质温热,甘甜滋腻,最易助痰助热。本草汇言》也指出:“如胃热有痰有火者,又非所宜。”口疮乃心胃火炽所致,所以应当忌食为妥。


胡椒


     性大热,味大辛,性味俱烈,为纯阳之物,极易助热上火。口疮乃内热炽盛,心胃有火,法宜清凉之物,胡椒味大辛,气大温,切勿食之。误食之,必将加重病情,慎之慎之。


花椒


     为常用的芳香调味品。性温热,味辛辣,有小毒,易燥热上火。凡火热之证或阴虚火旺之病,皆不宜食。


桂皮


     又称肉桂,为常用的芳香调料。性大热,味辛甘,多食久食有助热上火之弊。因此,患有口疮之人,切勿服食。


     此外,口疮患者还应当忌吃辣椒、生姜、砂仁、茴香、丁香、大蒜、韭菜、金橘、桃子、炒花生米、樱桃、洋葱、芥菜、香椿头、胡荽、鹅肉、鹿肉、雀肉、虾子、人参、胎盘、白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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