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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法院开庭之后,什么时候能执行交通事故一案,对方负全责。开庭已经有十五天了,到现在法院没有通知我。

答案:2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2 08:25
  • 提问者网友:酱爆肉
  • 2021-02-21 14:19
开法院开庭之后,什么时候能执行交通事故一案,对方负全责。开庭已经有十五天了,到现在法院没有通知我。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千夜
  • 2021-02-21 15:23
当事人应该等待法院的判决,如果判决结果对当事人有利的。当事人应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轮獄道
  • 2021-02-21 16:22
如果交警认定双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在正常的情况下,法院也是按同等责任来判决的。  但是,也不排除由法院重新来认定责任的情况。交警所作的责任认定,在民事诉讼中起到的是证据的作用,如果经过审理,法院认为交警所认定的责任错误的,法院有权根据查明的情况来依法认定事故责任,并根据法院自己认定的责任来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应依法审查并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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