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育婴假〞..需任职满一年吗?拜托各位了 3Q
答案:1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0-17 05:05
- 提问者网友:浩歌待明月
- 2021-10-16 08:32
〝产假〞〝育婴假〞..需任职满一年吗?拜托各位了 3Q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孤独入客枕
- 2021-10-16 09:32
第五十条(产假及工资)女工分娩前后,应停止工作,给予产假八星期;妊娠三个月以上流产者,应停止工作,给予产假四星期。前项女工受僱工作在六个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间工资照给;未满六个月者减半发给。劳基法育婴假规定性别工作平等法第16条第1项规定:「受僱者任职满一年后,于每一子女满三岁前,得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期间至该子女满三岁止,但不得逾二年。同时抚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婴留职停薪期间应合併计算,最长以最幼子女受抚育二年为限。」版妈应该要先了解~公司有没有跟你签定试用期三个月的规定虽然现在劳基法规定没有所谓的试用期~一到职即为正式员工~但似乎绝大部份公司还是有试用期的不成文规定~这部份要先了解~如果公司以试用期间不适任为由请你走人~那就会比较吃亏~但不合法的也是可以告发~如果遇到了就看版妈自己决定怎幺处理~至于未婚生子能不能请这些假~应该还是要看公司的道德观念~虽然法规是没限制已婚未婚~但是不遵守劳基法规公司还是很多呀~如果不是什幺不得已的理由~建议为了小孩还是考虑儘快结婚较好~个人是觉得版妈才刚到公司任职没多久~有可能立场会比较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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