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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财产我继承有好几年了,我的兄弟是否还有继承权?

答案:2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6 14:33
  • 提问者网友:我没有何以琛的痴心不悔
  • 2021-04-05 23:04
我父母的财产我继承有十年以上了,当时我是主要瞻养人,兄弟们只是回家看下老人。而他们当时也没有要,十年后,我在这份财产上建立了自己家产,但现在兄弟们又回来争财产!不知他们是不是还有继承权。
他是在知道情况,父母过世他们是知道的,还有就是我后面自己的财产怎么处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蓝房子
  • 2021-04-06 00:42
他们没有继承权。

继承权是有时间的,从他们知道父亲去世(就是他们拥有继承权的时间)的两年内,继承权有效,过了两年,丧失继承权。

不用担心。继承法上有规定的。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希望能够帮到您!

回答来自:"百度房产交流团"、"商业理财知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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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有你哪都是故乡
  • 2021-04-06 01:14
没有遗嘱的话,由法定继承,子女不论男女平等对待,作为父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一般情况是平分遗产,例外情况参见法条13、14条。如果继承人对遗产继承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关法律规定如下: 《婚姻法》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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