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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可以自创一个姓吗?

答案:3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3 07:08
  • 提问者网友:龅牙恐龙妹
  • 2021-03-02 21:27
要讲出法律依据。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你可爱的野爹
  • 2021-03-02 21:39
《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据此,你想叫什么名字都行。

  但是公安部的《姓名登记条例》对此作出了限制:
  ……
  第八条 公民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允许采用父母双方姓氏。
  ……
  第十二条 姓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损害国家或者民族尊严的;
  (二)违背民族良俗的;
  (三)容易引起公众不良反应或者误解的。
  第十三条 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数字、符号:
  (一)已简化的繁体字;
  (二)已淘汰的异体字,但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
  (三)自造字;
  (四)外国文字;
  (五)汉语拼音字母;
  (六)阿拉伯数字;
  (七)符号;
  (八)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
  第十四条 除依照第六条或者第十一条的规定使用民族文字或者书写、译写汉字的以外,姓名用字应当在二个汉字以上,六个汉字以下。

  有人认为《姓名登记条例》作为部门规章是与《民法通则》相抵触的。但实际当中如何操作,公安部门肯定依据此条例限制公民随意取名,到时能不能打赢官司就不好说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何以畏孤独
  • 2021-03-03 00:46
不可以
  • 2楼网友:掌灯师
  • 2021-03-02 23:12
你好! 自创的,只能在民间。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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