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有什么用?历史是用来告诉你...
- 提问者网友:献世佛
- 2021-05-09 10:45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雪起风沙痕
- 2021-05-09 11:17
- 1楼网友:逃夭
- 2021-05-09 14:30
- 2楼网友:深街酒徒
- 2021-05-09 13:55
- 3楼网友:深街酒徒
- 2021-05-09 13:19
如何对待历史,如何写历史,历史真的需要如实表现吗?可能大多数人读历史,是作为一个求知者,怀着一种对历史近乎崇拜的心情去读的,但是我还是不断的反问自己:还原历史原貌,真的有必要吗?社会是发展的,人类是进步的,现在的社会总要比历史先进,那么我们学历史,目的何在?
从创作历史文艺的目的来看:历史可以给现在人以启示和借鉴。唐太宗说过: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衰,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所以历史总能给现代人以启示和借鉴,让现在的人们通过看历史、读历史、研究历史,可以很简便的学到一些已存在的、对现在仍还适用的知识。以达到“古为今用”。也就是说:“学古”为得是“知今”、学历史,为得是能从历史中总结对现在人有用的教训和启示,能给现在人以帮助。基于“学历史是为现在服务”这个目的考虑,我们说:首先,历史比现在是要落后的,这根据唯物辩证法“世界总处于运动变化和发展中”,很容易就能得出结论:既然世界无时无刻都在发展、在前进,那么现在总要领先于过去;而逝去的历史,也总要比后来落后;新时代代替旧时代是必然的,之所以必然,就因为后来总要比先前更先进。既然现在比过去先进,现实比历史更有价值,我们为何还要回顾和表现那些落后于当今的历史? 原因在第二点,唯物辩证法认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并非一帆风顺的,它总要在矛盾的对立统一中前进,它总要通过不断的肯定与否定逐步前进。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是在曲折中艰难前进,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上升、曲折的向前发展。所以世界的发展也总会出现上下的起伏。为了让社会能更好更快地发展,不致于在“螺旋”中倒退,我们应更好地学习历史中的长处,吸收历史教训,取长补短,用先进的、有用的历史经验和教训,为我们现在的社会发展服务,促进我们更好更快地发展。所以学历史,是为了给现在的人借鉴历史中的长处,让现代人从历史中学到有用的东西。
历史本身是复杂的,它既有先进的、有用的长处,供后人不断的借鉴和利用;更有大量落后的糟粕必须被扬弃。现在代替过去,这本身就说明现在人的思想要比历史上的先进,现在比过去进步,历史必落后于现在。既然历史总体上是落后的,我们学历史,是为把它当中那些对现在还有用的、永恒的价值提取出来,那么,那些本身无用的,毫无价值的落后的东西,我们还有必要再展现吗?当然没有必要。所以从表现历史的目的上说:现在人学历史,是为了学习历史中有用的长处,不必如实的把所有有用的精华和无聊的糟粕全部表现,我们应该去粗取精,扬弃那些落后的东西,而弘扬先进的东西,对历史有甄别、有选择的加以表现,只表现它有意义的,去其落后的,而且要以发扬的、集中的突出历史中优秀的东西。但这样做,本身就是对历史人为的裁剪,这么做是不能算忠于历史的。所以我们表现历史,只要把它当中对现在有用的、有借鉴意义的东西表现出来就可以了,不用如实反映其全貌。甚至可以用虚构的方法,只要在故事中把历史中有意义、可借鉴的予以展现既可;而对于历史事件本身,它只不过是个事件而已,我们知道事件,无非是又多知道一个故事或过程罢了,对现在的我们又有何用?
- 4楼网友:酒安江南
- 2021-05-09 12:03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
- 5楼网友:骨子里都是戏
- 2021-05-09 11:53
等到重拾对历史的兴趣,已经是高考过去多年以后了。
本来,出了象牙之塔,青春期的浪漫消耗殆尽,人陷进现实感之中,前后左右的人对历史的兴趣变得更少,许多精力与算计都被置于现在和不远的将来。但由于从事法律政策研究的缘故,我对历史的兴趣却慢慢地增长起来。对于历史有什么用,总算是有了明晰的感悟。几年的研究工作,让我体会到,无论哪一部门法律问题,研究深了,便都成了法哲学、法理学问题;任何法律制度,不明了它的历史来历,对它就难以有精深的理解。
后来从法国历史学家马克·布洛赫的一本书《历史学家的技艺》(又名《为历史学辩护》)中看到,马克·布洛赫的幼子曾对他提出过这样一个疑问———“告诉我,爸爸,历史有什么用?”在1940年6月德军进入巴黎那一天,马克·布洛赫的一位同事也曾以悲伤的语调发出这样一句叹息。这激发马克·布洛赫写了这本书,认真地解答起这个问题来了。在马克·布洛赫眼中,史学的主题是人类本身及其行为,“历史学所要掌握的正是人类,做不到这一点,充其量只是博学的把戏而已。优秀的历史学家犹如神话中的巨人,他善于捕捉人类的踪迹,人,才是他追踪的目标”。历史研究的最终目的是增进人类的利益,人们几乎本能地要求历史指导现实行动,并期望它成为理解现实的工具,如莱布尼茨曾言:“必须在过去中找到它的根源,唯有了解事物的原因,才能更好地了解其实际状况。”密芝勒也有类似的话:“谁把思想局限于现在,谁就不能了解当今的现实。”简单地说,就是鉴古知今。马克·布洛赫说:“那些广泛而持久的发展所造成的强烈震荡完全可能是自古及今的。”对于过去的事物,“没有一定程度的比较就不会有真正的理解”,即使人类社会发生了很大变化,“然而,在人类本质和人类社会中必然存在着某种永恒的根本性东西,否则人或社会这类名称就毫无意义可言了。如果我们仅仅研究某些人对一个特定阶段里某些实践的反映,我们又怎能确信自己已真正了解那些人物了呢?”
历史对于理解现实的意义,在检察制度中不难找到例证。如对于法律监督职能,若不了解当年列宁在什么历史背景下、基于什么考虑将法律监督职责赋予检察机关,就无法理解法律监督的实质、功能和重心所在;不了解沙俄时期检察官的角色,也就难以解释苏联检察机关何以有崇高地位和拥有法律监督的使命。对历史无知,那么对于现实的认知也会短浅和狭窄。
长期以来,我们对司法人员的要求,往往只限于法理明、法条明,忽视了这只是对司法官员的起码要求,并不是理想司法官应有的素质构成。在现实中,绝大多数司法人员对于司法制度和司法机关的历史缺乏了解,这是令人遗憾的事情。也许清华大学的学生面对梅贻琦的照片感到茫然(梅贻琦有知,大概会想到那句“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或者北京大学的学生误以为本校的前身是燕京大学,都无妨他们学业有成也无减于他们对各自学校的自豪感(只是这种自豪感基于历史的惯性而非对历史的认知);但司法官员如果不了解自己所处机关和自己践行的制度的历史,那么,他们在现实工作中应有的一种历史责任感就不容易生长起来,他们对于本机关的认同感和凝聚力也会因缺乏历史认知而减弱;进而,如果他对更广泛的人类历史缺乏兴趣和了解,那么,他们就可能缺乏司法官应有的人文素养。
司法面对的、要处理的,是人的事物。司法官员具有维护人及其存在的尊严和价值的职责,只有具备人文素养才能拥有这样的意识,也就是所谓的更“富有人性”。人文素养的获得,单纯依靠法律、法学是不够的,实际上,历史、文学、艺术等“人文学科”都是人文素养的来源。清代汪祖辉曾言:史记其事,入官以制事为重。“凡意计不到之处,剖大疑,决大狱,史无不备,不必刻舟求剑,自可触类引申。公事稍暇,当涉猎诸史以广识。”说的正是这个道理。
涉猎历史,可以增长智慧,更重要的是,可以获得一定的人文素养。踏进人民检察博物馆,最该感到兴奋的,也许正在这一点上。
人民检察博物馆为检察人员以及其他参观者以较短时间和印象深刻的方式了解人民检察机关走过的历程提供了便利。这里展示给人们的历史,都是最直观的,那些照片、图表和实物争相诉说着人民检察院从起步、壮大、颠仆到重新起步、再度发展壮大的过程。检察人员可以从历史的源头和检察机关经历的种种事件中重新认识现在,发现自我,知悉检察制度背后隐而未现的历史缘由和政策考量,进而对影响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各种潜在因素进行重新思考。在这里,看到人民检察院曾经有过的成就,还可以使检察官产生一种职业自豪感和角色认同感,从而增强整个检察系统的凝聚力。我更希望,这个过程,能够唤起人们对历史的兴趣,进而从历史中获得智慧,对人及其存在的价值和尊严有所体察和感悟。
人们在日常工作中看到的,是自己趟着的水;到这里看到的,是从过去一直流淌到现在的河,一条继续向文明流淌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