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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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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14 20:48
  • 提问者网友:無理詩人
  • 2021-02-14 03:43
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行雁书
  • 2021-02-14 04:41
问题一:企业无理由辞退员工如何赔偿? 因为民事诉讼时效是2年,劳动仲裁时效是1年,所以前面的2年就别想了,后面的如果是无故辞退,那么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你不愿意履行了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按一年一个月工资计算;2年就应该得到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应当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都是国家颁布的,怎么可能每个地方不一样?这点比较荒谬,建议申请劳动仲裁,以上要求是可以得到支持的。
不是什么框架内差异的问题,而是在这个问题上根本没有别的标准,国法岂是儿戏?
在其他一些没有规定得那么明显的法规上,比如某些赔偿标准,是会有一些地方性法规的差异,但是这个问题上不存在。
很难,因为你中间辞职了一年,也就是说已经结束了劳动关系,那么有侵权行为你应当在1年内提出劳动仲裁申请,或者2年内提出民事诉讼,你没有那么做等于是放弃了这个权利;你要把第一次劳动关系和第二次劳动关系分成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看来。问题二:我在公司做了七年,现在被无故辞退,公司该如何赔偿? 一、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有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依法维权。问题三:我工作两年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员工的补偿与否,分为三种情形:
一、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或赔偿。
二、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问题四: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1、公司辞退你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不同,补偿或者赔偿是不一样的。
2、如果是你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对你补偿或者赔偿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如果是以下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n+1个月工资的补偿):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4、如果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你也同意的,按照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5、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劳动合同的,按照一年两个月的工资的标准进行赔偿。6、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问题五:被单位辞退赔偿的问题 当事人的权益被严重侵害了,列举一下:
1、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另外,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之日起双倍工资。(就是说六年双倍工资)。
2、经济补偿这一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至少补偿16个月的工资。
保险这一块不是太清楚。
单位对这些很清楚的,不然也不会把工资接到年底。他们自知理亏的,但是你母亲的损失远远不止这些,建议你好好研究一下劳动合同法,另外最好请个律稜咨询一下。把具体情况告诉他,算一下你的实际损失(保守估计也有几万吧)。然后去做劳动仲裁(劳动案件都是要先仲裁不能直接起诉的),这个必须争,用人单位实在很过分、、、问题六:公司辞退员工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怎么确定? 给员工发一份续签合同通知书,一式两份并让其签字确认收到,如果员工不愿续签,那么合同已经到期自然终止,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按照其满一年未紶一年半的实际工龄(合同到期继续工作地视为原劳动合同的续延,不是续签)支付一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评价税前收入计算,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加班费、补贴,包含社保的,也就是说未扣社保前的,包含全勤奖。问题七:被公司辞退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一般情况是按照为公司服务年限,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问题八: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如何进行补偿?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辞退)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与浮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1个月本人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40条,没提前通知你的还可以要求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0条、46、47条略(我QQ空间与百度空间有相关法律法规)问题九:被公司无故辞退,如何要求赔偿 您好。
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解除劳动合同的,若是因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则不需要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若是因《劳动合同法》第40、41条规定,则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若是违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除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金(二倍的经济补偿金)。
2、您说的是《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5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符合该规定的,用人单位不能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除非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劳动者存在符合第39条过错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3、若非因劳动者的原因工作单位变更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因此,原来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新用人单位仍然应当适用。若新用人单位不能为劳动者提供合适岗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进行经济补偿(若工作单位变更前未进行经济补偿的,则解除劳动合同时一并计算,若之间变更工作单位时,已经对在A单位工作时间的进行过经济补偿的,则在B公司解除时只计算在B公司的工作时间所能得到的经济补偿)。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参考:
《劳动合同法》
查阅附件(加粗部分),包括:第39条、第40条、第41条、第42条、第46条、第47条,第85条、第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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