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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见解是什么?

答案:2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8-22 18:34
  • 提问者网友:爱唱彩虹
  • 2021-08-22 15:00
佛教的见解是什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纵马山川剑自提
  • 2021-08-22 15:20
佛家追求的是舍身。普渡众生才是他们最快乐的事情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长青诗
  • 2021-08-22 16:02

佛教的基本见解

所谓《四法印》也是佛法概要:诸行无常,有漏皆苦,诸法无我,涅盘寂静。

诸行无常:

    无常有二种:续流无常与刹那无常。刹那无常也就是细微无常。何谓刹那无常?就如同植物、人的身体,最后都会枯萎或死亡,这个续流终于灭坏,就是因为有刹那变化无常,才会有续流的变化,生、住、灭。因为有刹那变化,才会有出生、小孩到幼年,长大到老年。由于有刹那刹那变化,才会有续流的变化,这是种明显的变化,老年到死。以我们身体而言,由入胎到未死这段期间,不只每个小时,每一秒都在改变,每刹那中都在变化,这不只是内在,而且身体刹那刹那都在改变,这种细微的无常,就是诸行无常的“无常”。只要是因缘和合而生的有为法(诸行),它都是刹那刹那变化。为什么会刹那刹那变化呢?是谁在造作呢?在毗婆沙宗(一切有部中以毗婆沙论为主而得名,通常称有部)有些论者讲说行三法,而不说生住灭,讲说三性与三种行性;经部以上的解说,刹那变化是因为生起的因,本身具有变化的性质,因为生起之因与变化之因,是彼此分不开的。

    变化之因,并不是后来之因使它产生变化的,而是该法生起因中,就存在有变化性质,只要是因缘和合,就是无常。可以这样理解,如是一法现的当下自己必须具备否定自己的特质,为什么呢?若它不自我否定或破坏,那么后边的法还没现,无法坏它,前边法已灭也没办法坏他,它自己又不具备自我否定的性质,那它就无法坏灭,应成常法。所以应该了知,现法当下即灭,无须它缘,灭不待因,法即无常。这是细无常的精髓,若能如是了知,就是明白所谓的法,比如心情或身体不过是刹那的幻影,从粗大的角度它们只是流变的过程;从细微的角度,五蕴无非是显而即灭的无常,当下为法印也即实相,并非分析而得,其本然如是。

    细微方面:灭不待因,有为法即是生而自灭,造作之法即是灭的自性。

    粗的方面:并非锤子破坏了杯子,杯子之灭不是新生的法,不能说以杯子为近取因,锤子为增上缘产生了杯子灭的果,因为因缘和合不能生灭法,应该说以杯子为近取因锤子为增上缘产生了碎玻璃之果,杯子的灭只是碎玻璃这个果的假立反体。

    二者关系:粗无常仅是依多个细无常的假立名相,二者没有真实的因果关系,也就是法本身不是细无常组成了粗无常,只是分别念将很多的刹那灭组成了一个相续的概念,从这个角度假立细无常是粗无常的因。粗无常仅是错觉,有的只是细无常。 有漏皆苦:

    因为是有漏的因,所以才会产生痛苦,并不是所有行法都是痛苦,行法又分两种:依不清净的因所生起的果,也就不清净,因为“果”本身没有自主的能力,自主能力是在“因”上。轮回的根本是无明,是妄见、颠倒见解。无著兄弟说到无明有两种:一是颠倒执着真实义,一是蒙昧真实义。这里是指后者未解(蒙昧)的心,是能通达的无明。依无明颠倒之见所生起之果,它是由因所自在的,是不清净因所生,只要是不清净因所生之果,就是不清净的,就是痛苦的果,所以说有漏皆苦。漏为烦恼意,漏于生死,有漏皆苦指有生灭的法本质是不自在的,由于不自在,所以没有一个法是随我们个人意愿转移的,这种身心不随己愿,又动摇不定即是根本的苦。体性:逼恼,不自在,不能令心满足。

    核心:自他的分别,一分自他,就有了自己和对于自己的它法,就有犹豫和动摇,就追逐不能安定。

    表现:法不自在,总是和自己预先设想的不同,想要的没有,不想要的偏偏来,总是想控制,却总是控制不了。

    诸法无我:法无常、不自在即苦、离一多所以我本无有。

    在外道的论典中所说的我,是一种遍计的我见;他们所指我如果依蕴体而成立,蕴体是刹那刹那变化的本性,蕴体是会变坏,所以主张在蕴体外,有一个恒常不变的我,也就是常一自主的我。例如见到一个人会说,我小时候是怎样怎样,现在的我与小时候的我是同一个不变的主体,也会认为前世的我,与现在的我是同一个,只是身体在改变,所以这个“我”是恒常不变,是同一个;但所依的蕴体是不稳固、无常性,而说我是恒常的。这样解说是不合理的。外道就有一种常一自主的我,心现起的我与蕴体不同,以此而安立我,耽着我的识就是遍计的我执,不是俱生我执。其实离蕴的自主我是不存在的,自主的我与我所是不存在的,所以说诸法空无我。内外诸法并无有自性,所以称诸法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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