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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辞不了,有办法可以帮到我吗?

答案:6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03 19:33
  • 提问者网友:难遇难求
  • 2021-05-03 07:46
我现在是在船厂外包队里上班、是私人老板、口头合约、现在我要辞职、假如我提前一个月和他说辞职、如果他不给、请问这种作法合法吗?如果老板真的不给我辞职、我该怎么去做呢?在法律上我有理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低血压的长颈鹿
  • 2021-05-03 08:26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个人原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辞而别),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用扣工资的方法作为赔偿。


2、所以,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你交违约金,不给你办离职手续,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3、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4、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列举上述违法事项任意一条或两条都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结清工作期间的工资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


5、当然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任何理由,到时即可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走人。


6、通知书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由于本人的原因,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辞职,将于30天后离开单位,请单位做好接替工作,我会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请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


7、“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低音帝王
  • 2021-05-03 11:23
老板的做法不合法。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即可,不需得到单位的批准。离职时,若领取不到工资及离职手续,你收集工作证、服务证、考勤卡、工资条、证人证言等,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楼网友:枭雄戏美人
  • 2021-05-03 10:40
不用急,你可以找当地劳动部申请劳动仲裁。
  • 3楼网友:上分大魔王
  • 2021-05-03 10:32
那就不用想那么多啦!你走你的
  • 4楼网友:十鸦
  • 2021-05-03 10:03
不合发 并切你有理 你有决对优势 你可以自动离厂的
  • 5楼网友:神也偏爱
  • 2021-05-03 08:39
那就逆外的他把你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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