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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与意外伤害险的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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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05 14:03
  • 提问者网友:棒棒糖
  • 2021-04-05 02:50
工伤保险与意外伤害险的区别有哪些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慢性怪人
  • 2021-04-05 03:23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而意外伤害保险是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工伤保险是强制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是自愿的。工伤保险是政府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措施,是对受伤害职工或其遗属提供医疗保障和基本生活保障等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目的是保障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以便妥善处理事故和恢复生产,维护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则具有保险与营利双重目的。虽然它能对劳动者给予一定的保障,却带有商业色彩,即商业保险公司设立险种,是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
实施方式不同。工伤保险的实施方式是强制实施的,它是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强制实施对象参加的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实施方式是自愿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自愿投保,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保险合同,并遵循契约自由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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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污到你湿
  • 2021-04-05 04:13
外来来沪务工人员小孙在一家包装材料公司担任模具切工,公司为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险。工作期间,小孙不慎将手掌切伤,因伤残等级较低,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小孙要求材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者则以购买过商业保险为由,不同意工伤赔偿。后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一次性向小孙赔偿工伤补助金24万元。 与小孙相似,某厂车工小刘工作时被飞起的铁屑击中眼球,造成8级伤残。由于该厂为职工购买过人身意外伤害险,便由保险公司为小刘办理了赔付手续,遂认定事故已处理完毕。然而,小刘要求企业再支付工伤补助金,企业表示保险公司已为其报销医疗费,领取了意外伤害保险金,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岂不成了双重待遇?遂拒绝他的要求。双方争执不下,后在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的调解下,厂方最终向小刘支付了工伤补助金。 近年来,一些企业主对工伤保险了解不足,以为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没有区别,只要有一种就行,于是在为员工投保意外伤害险后,就不再参加工伤保险。直到事故发生,方才明白个中“厉害”。 其实,尽管意外伤害险和工伤保险的作用比较相似,但两者并不能互相取代。因为,意外伤害险是以赢利为目的的商业保险,主要赔付伤者的医药费。而作为社会保险的工伤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强制性险种,工伤职工在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请求第三人民事赔偿的同时,仍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因各种原因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由用人单位负责。 具体来说,在参保工伤保险后,职工一旦受工伤,包括医药费在内的相关权利和待遇都有保障。而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是职工的特别福利,若单位不为职工办理工伤险,则构成违法。所以,用人单位即使为职工购买过意外伤害险,还须办理工伤保险。况且,除了一次性补偿,工伤保险还有一系列后续补偿,保障功能强于商业保险,后者只能作为工伤保险的补充,不能作为替代产品。因此,企业应及时通过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来分担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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