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想要离婚,就财产分割问题请教各位专业人士:
我是1998年结婚的,婚后丈夫对我长达10年的家庭暴力,我去派出所报过两次案,去过三次医院。现在我想要离婚,婚后所生两个儿子。现在我的问题是,我结婚时跟公公婆婆住,2000年,公公因病去世,2001年婆婆也去世了,公公有两处房子,现在一处是大伯居住,价值10W元,一处我和丈夫居,价值18W元。两处房子都写公公的名字。现在老人已经去世8年了,公公有3个孩子,。在1994年时,公公写了一份分房协议,我住的这栋房子写的是二伯的,分给我丈夫的房子在1996年我未与丈夫结婚时就卖掉了。后来二伯自己买了房子。所有的人都承诺我们现住的房子是我们的,但没有再写过房屋过户,现在房子还是公公的名字。请教各位,我能跟丈夫分割现在这套价值18W元的房子吗?
离婚能分割男方祖上留下的房屋吗?
答案:4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6 05:56
- 提问者网友:黑米和小志
- 2021-04-05 10:24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雪起风沙痕
- 2021-04-05 10:57
是否有权分割祖上留下的房屋,需要看实际情况来定。
对此婚姻法有具体规定。
第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对于离异,婚姻法规定是离异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婚后取得共有财产,不能分割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而认定这房子是否属于一方的财产,婚姻法也有具体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此婚姻法有具体规定。
第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对于离异,婚姻法规定是离异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婚后取得共有财产,不能分割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而认定这房子是否属于一方的财产,婚姻法也有具体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从此江山别
- 2021-04-05 15:01
你好!
公公写了一份分房协议,我住的这栋房子写的是二伯的,可以视为你公公把该项财产赠予你二伯,他有所有权.所以如果你二伯坚持,他将拥有这套房子
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 2楼网友:不如潦草
- 2021-04-05 13:24
房屋您只有居住权,因为住的这栋房子写的是二伯的,可以视为你公公把该项财产赠予你二伯,他有所有权.但是工商登记和国税地税,法人代表是写丈夫的名字的。如果是股份制的,要看你丈夫是否股东.如果不是,你也可以以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共同分割.
- 3楼网友:零点过十分
- 2021-04-05 12:10
补充回答:关键是您丈夫是否是这家店铺的股东,如果是股东您当然可以要求分割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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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目前产权没有进行变更登记,那么即便是您有协议,根据产权信息法院是不会认定这套房屋为您丈夫的财产,您也就无法分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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