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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认定

答案:2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8-11 18:23
  • 提问者网友:溺爱和你
  • 2021-08-11 11:21
工伤认定出了,劳动局说我的工伤申请书单位没盖章!所以申请伤残认定要六十天以后才行!请问法律有这条规定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猎心人
  • 2021-08-11 12:58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所以说劳动局的说法没有什么原则性的错误。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不如潦草
  • 2021-08-11 13:08

工伤申请书单位有没有盖章不影响工伤的认定和劳动能力的的鉴定。

工伤者病情基本稳定后就可以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的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后,应当在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综上所述,劳动能力鉴定在没有特殊情况下鉴定委员会必须在60日之内作出鉴定结论,而不是60日之后才可以申请伤残认定。劳动局的说法或者解释是错误的,当然也不排除你理解上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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