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专利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这之间是怎么区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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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26 19:53
- 提问者网友:做自己de王妃
- 2021-04-26 04:26
急~~专利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这之间是怎么区分的???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躲不过心动
- 2021-04-26 05:37
我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1)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1)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夜余生
- 2021-04-26 08:46
国家知识产权局:“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是怎样界定的?” http://www.sipo.gov.cn/sipo2008/zsjz/cjwt/200804/t20080402_367756.html
- 2楼网友:时间的尘埃
- 2021-04-26 08:04
实际中要看单位追究不追究。
单位不追究,你就当成是个人的发明,单位追究就没办法了。
呵呵,仅供参考。
- 3楼网友:轮獄道
- 2021-04-26 07:12
1、是否为履行职务的行为;
2、是否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和技术条件。
- 4楼网友:逐風
- 2021-04-26 06:36
这里有最详细的介绍:
http://www.law888.net/n108c67.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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