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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公积金代提需要哪些手续?麻烦具体说一下。

答案:3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0-17 17:42
  • 提问者网友:酱爆肉
  • 2021-10-17 05:15
镇江公积金代提需要哪些手续?麻烦具体说一下。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持酒劝斜阳
  • 2021-10-17 06:54
在办理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只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
(1)本人到具体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部门办理相关业务。
(2)委托有公积金代办资格的代办服务机构办理,这种方式需要你与该机构签署相应的委托授权书。但按照规定必须本人亲自办理的业务手续仍需要您本人亲自办理。如果你委托代办服务机构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代办机构会收取相应手续费用。你应要求代办服务机构证明自己拥有代办公积金贷款的资质。希望能帮到您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你哪知我潦倒为你
  • 2021-10-17 09:21
到你所在原单位帮你交公积金的银行柜台去填一张公积金转移单即可。一)、职工调出单位填写《无锡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加盖调入、调出单位公章后到中心办理转移手续。职工在无锡市市区、锡山区、惠山区、江阴市、宜兴市之间转移住房公积金的,应到转出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二)、职工批量转入同一单位的,单位可以填写一份《转移通知书》,但须提供记录有每个职工姓名、公积金代码的转移职工清单,经调入单位确认后到中心办理批量转移手续。 (三)、单位因经营场所发生变更,需要改变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的,应向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经营场所变更证明,经中心同意后,单位才能按中心提供的单位公积金缴存新代码到指定的银行办理公积金缴存手续。单位在无锡市市区、锡山区、惠山区、江阴市、宜兴市之间跨区域变更经营场所的,单位应向原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办理单位公积金帐户转移申请,经原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同意后,单位方可在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缴存住房公积金。期限:当场办理
  • 2楼网友:轻雾山林
  • 2021-10-17 08:21
(一)职工携带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材料到服务中心提取审核岗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二)提取审核岗负责初审职工提取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即时办理。 对需要进一步审核职工本人是否有自有住房、是否失业后两年以上未就业、小面积房产是否多次重复交易的应留存相关材料,及时交由提取审批岗与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就业管理中心、房地产交易所联系审核确认,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核确认结果给职工能否提取的明确答复,对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应告知职工具体原因。 (三)提取审核岗初审核通过后确定职工提取金额,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确认提取一级审批,提取人在《镇江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签字确认。 (四)提取审核岗将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内部传递到提取审批岗进行复核审批。 (五)提取审批岗应复核确认的提取材料 1、对于购买镇江市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根据合同备案号在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查询交易真实性,确认后在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录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号、提取金额,提取人数、提取日期等信息。 2005年前经房地产交易部门同意未进行网上备案销售的尾盘签订老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审核楼盘的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复印件。 2、购买二手住房或房屋所有权证已办理完毕的,应根据房屋所有权证号审核交易真实性。 3、其他现金提取情形复核相应材料。 (六)提取审批岗复核审批后,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确认二级审批,在《镇江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第二联加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专用章和个人章,提取材料复印件分类归档。 提取审批岗将审批确认后的《镇江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内部传递给提取审核岗,由提取审核岗业务记账,并打印提取回执由经办人签字确认后,将开具的银行存款单和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回单交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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