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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疑问!!! 法院判决是否有失公平!!

答案:2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7 05:25
  • 提问者网友:戎马万世
  • 2021-03-16 16:31
我母亲是肢体三级残疾人,村里推荐我母亲座位镇残联专员,每个月有300元的补助费,之后到年底的时候,财务专员A和B说共有3000元,平均分配,我母亲觉得也对,就给了。之后的第二年我妈妈去姥姥家的村闲聊的时候,知道这残联的每月300元都是给残联专员的,不需要给A,B,所以第二年也就不给了,但是AB并不知么认为,就继续的在追问第二年的钱什么时候给。我母亲就求助了村里的妇联和村支书。之后就上了法院。但是今天法院的判决结果出来是以:"劳务关系为由“,是说:财务帮助我母亲填写表格,和申报的工作,支付2000元的劳动费。判决我母亲败诉。这该怎么办?申请2审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撞了怀
  • 2019-11-06 12:52
财务专员办理手续是职责所在,没有"劳务关系为由“一说。打个比方,你在单位上班,每个月3000元工资,是不是发工资时需要给做工资表的会计和领工资的出纳支付1500的"劳务关系为由“费用?当然,关于3000元补助具体分配,还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但"劳务关系为由“一说不妥。手打,满意请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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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行路难
  • 2019-11-22 07:39
法院判决书已经生效,不好推翻的,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对方真的现在无履行能力,那只能等他以后有钱了再说。打官司胜诉,债权已经被法院判决书确认,唯一的好处就是不用担心诉讼时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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