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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钱,要好多次不给,己经三年了,该咋办?

答案:3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9 08:23
  • 提问者网友:鐵馬踏冰河
  • 2021-01-28 22:59
别人欠我钱,要好多次不给,己经三年了,该咋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归鹤鸣
  • 2021-01-28 23:29
那看金额多少咯
太多的话
那就整天去烦着他
不行的话找人揍他后 这笔钱就算了
当然揍也要讲求技术衡量
在没监控的比如野外地方揍
然后这笔钱就算了
因为对方耍无赖也没办法
揍完他泄愤算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酒安江南
  • 2021-01-28 23:53
至少分手的当时需要冷酷和绝情,否则又怎么能忍心分开呢,剪不断理还乱的事情不是少数呀,其实当时的绝情对双方都好,如果日后彼此都很坦然的时候,也许还可以再做朋友,很平静的做朋友。经过之后你就会觉得,分手的时候坚定对大家都好,这样彼此才可以去寻找真正属于自己的真爱。
  • 2楼网友:猎心人
  • 2021-01-28 23:47
民事纠纷诉讼时效为二年,已经过了三年,如果没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律已经不再保护。   双方可以协商处理。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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