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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南市最低套型面积标准的资格”问题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0 22:26
  • 提问者网友:孤山下
  • 2021-02-19 23:44
我有两套住房,且户名均属于我,如果其中一套住房需要拆迁,那么我是不是无法享受“最低套型面积标准”?

如果我想享受“最低套型面积标准”那么我应该怎么办?

如果我把另一套房子过户给家人,是否可以享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神的生死簿
  • 2021-02-20 00:33
不是的,拆迁的最低套型面积,以被拆迁的房屋的面积为准,只要其低于此次拆迁规定的“最低套型面积”即可。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走死在岁月里
  • 2021-02-20 02:00
据了解一般规定是: 如果被拆迁人的原面积小于43平方米(含公摊面积,下述面积均含公摊面积),拆迁人应给予被拆迁人43平方米的房子。如果回迁房大于43平方米,则回迁人需要支付多于43平方米以上部分的房款。 从部分回迁房的实例来看,即使是回迁到正好43平方米的房子,在43平方米以内的面积内,多于原被迁房面积的部分仍然需要交纳一定的多出部分的房款,不过这房款不是按该楼盘的销售价交,一般是按建筑成本价给予回迁人优惠价。 还有一种按惯例的情况:如果你原住房是小于43平方米而在8平方米以内,则回迁房多于原面积在8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按选房价交款,超出8平方米以外的部分才是按销售价交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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