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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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02 17:46
- 提问者网友:难遇难求
- 2021-01-02 02:35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野慌
- 2021-01-02 03:02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41条2款: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不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交通警察应当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并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不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交通警察应当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并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北城痞子
- 2021-01-02 04:07
第四十条没有第二款。
第四十条 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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