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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是不是一律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答案:4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3 16:38
  • 提问者网友:戎马万世
  • 2021-02-13 10:17
请问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是不是一律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神鬼未生
  • 2021-02-13 11:45
要看具体情况,地名如果有其他含义可以注册。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蓝房子
  • 2021-02-13 13:24
也不完全是啦!如果地名还具有其他含意是可以注册的。
  • 2楼网友:蕴藏春秋
  • 2021-02-13 12:20
酌量可以作为地理标志被申请为商标,但是在一般情况下都不被批准,所以如果你要申请商标注册最好选一个商标事务所替你代办此事,他们会给你更好的建议.会帮你代理商标的办理,而且代理费又不贵.
  • 3楼网友:孤独入客枕
  • 2021-02-13 11:55
要看具体情况,地名如果有其他含义可以注册。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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