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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高人指点,有关房屋过户的问题?哪位清楚?

答案:3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0-13 06:58
  • 提问者网友:树红树绿
  • 2021-10-12 18:12
请高人指点,有关房屋过户的问题?哪位清楚?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冷風如刀
  • 2021-10-12 19:48
住建部《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明确了2008年4月11日之后签订购房合同的经适房,可以在补交土地收益款后,不变更房主姓名就转为商品房。2008年4月11日之前签约的经适房,仍然只能采用过户的方式“转商”。各地有各地自己的经转商政策,请咨询当地住建委或房屋中介公司。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雾月
  • 2021-10-12 21:31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 2楼网友:煞尾
  • 2021-10-12 20:36
将房地产单位、物业等有关部门约在一起,天花板是否有腻子如果有腻子,刮掉腻子,再看是否还有裂缝,无则是顶板不平,请房地产单位处理,如还有裂缝就是房屋质量问题,准备退房、换房、法院起诉等采取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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