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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省级公积金怎么提取

答案:3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2 13:03
  • 提问者网友:川水往事
  • 2021-03-21 18:10
四川省省级公积金怎么提取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时间的尘埃
  • 2021-03-21 18:51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夜余生
  • 2021-03-21 20:48
多少金额
  • 2楼网友:猎心人
  • 2021-03-21 19:08

根据《四川省公积金网办事指南》流程如下
一、办理材料
备案登记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本人《身份证》


婚姻证明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办理流程
Step 1:单位经办人或缴存人提供要件到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申请办理
Step 2:工作人员予以受理
Step 3:提取
三、办理时间
法定办理总时限:1 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总时限:1 个工作日
四、办理条件
(一)房屋条件
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一次性购买自有产权新建住房及再交易住房
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一次性购买自有产权新建住房及再交易住房
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以内一次性购买自有产权新建住房及再交易住房
缴存人及其配偶一次性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经济适用房
(二)时间条件
1. 购买新建住房
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以内自有产权新建住房的,2015 年 5 月 3 日后登记备案的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外自有产权新建住房的,应当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购房款发票之日五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经济适用房的,应自取得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起 12 个月以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 购买再交易住房
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再交易住房的,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 12 个月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外再交易住房的,应当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五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购房为再交易住房的,在提取申请前 6 个月内办理过购房提取,或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中有非缴存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应当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满 6 个月后,五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以上资料来源: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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